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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幼儿入园健康检查要求:
1、幼儿入园前必须在妇幼保健所保健科进行全面健康检查,并填写健康检查表。
2、经体检、化验等项目检查,确无传染疾病,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,持有预防接种证及儿童健康记录者方可入园。
3、在园儿童凡离开园二个月以上者,返园时必须重新体检。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要进行检疫,无接触者要观察二周,经体检证实健康者方可回班。
二、定期健康检查:
1、每半年为幼儿测身高、体重,按WT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儿童身高、体重进行评价。
2、每年为幼儿进行全面检查一次,按体检表逐项进行检查,认真填写,不得有空项。
3、体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,对于一般性疾病则应及时处理;有营养不良、贫血、佝偻病等的幼儿均应转入体弱儿管理,发现缺点儿应进行登记管理,及时予以纠正,矫治情况与转归要进行详细记录。
三、晨、午、晚检常规:
1、坚持晨、午、晚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记录。
2、了解儿童当时健康状况,有异常要尽早发现,及时采取相应措施。
3、认真做到以下几点:
“一摸”——看有无发烧;
“二看”——看精神状态、面色、咽部、皮肤有无皮肤病及某些传染病的早期表现;
“三问”——问饮食、睡眠、大小便情况;
“四检查”——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,发现问题迅速处理;
医务人员白天到班上巡视两次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四、工作人员健康要求:
1、工作人员上岗前,必须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所接受健康检查,并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。经体检合格且由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,方可上岗工作。
2、对患有国家规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、滴虫、霉菌性阴道炎、化脓性皮肤病、精神病、肢体残缺者,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。
3、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性、慢性传染病、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于婴幼儿身体健康的疾病,要及时隔离与调离,病愈后经医院或防疫部门检查,证明无传染性时,方可恢复原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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